四百一十一 夷人的委屈 413(2 / 2)

它使普天之下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有着几百年悠久传统的先朝王族,其复辟祖先旧制的愿望几乎是永远难以磨灭的;而对于蛮夷之族,则只有一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自此,周王朝改变了对于四面夷狄蛮戎的“荒服”政策,改以一手镇压,一手安抚的两手政策。然到了穆王时代,以突袭猃狁与东征徐夷两事为转折,变为完全的镇压政策。不幸的是猃狁越打越强,终成悬在关中王畿上空的一柄利剑;而东夷,因地离周王朝核心统治区——中原太近,而不断遭到打压,其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夷人的日子越过越难。

第一桩委屈,乃是周朝实行的井田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个“井”字,因此称作“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

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演变而来,其基本特点是实际耕作者对土地无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

这种制度失之于死板,在中原推行尚可,可在江湖纵横的江淮地区,尤其是夷人为主的聚居区却遭到了民众的厌弃与反感。首先在于江淮地势以丘陵为主,都是小块农田甚至是梯田,如此阡陌不明,怎么划分各家私田与农田,引水渠怎么建?

其次是因地块小,民众大多从事渔耕两业方得糊口,井田制却将庶民们困于耕田之上,不得从事他业。若遇荒年,还不能卖地逃荒?如此死板,怎能得人心?

第二桩委屈,便是一年到头无穷尽的徭役。

一般来说,除了该当的耕耘劳作,庶民的经常性义务无非是两种徭役:其一是开通沟洫,疏浚河道,修葺城堡要塞等邦国工程,其二是为大军充当辎重营脚夫或各种工匠。

然而,对于淮河流域的夷人部民来说,还有另外一项徭役是免不了的。那就是经随枣金道向成周与函谷关内的周王畿运送无数装满了铜料的牛车,一年到头连绵不绝。

这便罢了,因东夷部落自古以善冶铁制铜而著称,时不时的还有成周军营或洛邑官署的征发令,征调夷人部族中善冶铜的工匠去为王室铸造祭礼青铜器,或为军营铸造兵器。人一调去,只管饭,不发饷,家中老小饿死不管。

如果说井田制和徭役这两样委屈,慑于周王室的威严夷人们还可以咬牙硬咽下去的话,那么最后一样委屈则是他们无论如何也忍不下去的。那便是周边诸侯国对夷人部族青年男女的掠夺,这是要断他们的根呀!

最开始时,夷人部落偶有反叛之事,一旦战败,部族中的所有青年男女便会被周边诸侯国掳掠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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