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穿越第三十六天200(1 / 2)

  “我是季长峥。”

  沈美云瞠目,下意识地看过去,“你不是季幺吗?”她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个人是一个人啊。

  季长峥轻咳一声,“季幺也是我的名字。”那个名字在首都的时候,不管是家里人,还是北京的发小,都是这般叫他季幺的。

  他当时极为喜欢他兄弟,想和他兄弟拉近感情,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季长峥这个名字。

  便用的是季幺,说到底从那一次开始,季长峥便没把沈美云当成外人。

  这才会有小名去和对方结交。

  听到这,沈美云这下全明白了,“你就是季长峥啊?”

  她喃喃道。

  季长峥挑眉,“怎么,你很惊讶?”

  沈美云点了点头,她从未把季幺和季长峥联系到过一起,从一开始,在她眼里,对方就是两个人。

  季长峥笑了笑,“那现在认识了,不惊讶了吧?”他笑的时候,眉目舒朗,意气风发。

  带着少年郎才有的朝气蓬勃。

  这让沈美云恍惚片刻,她抿着唇,嗯了一声。

  “你和陈团长是?”

  这下轮到季长峥来问了。

  沈美云,“他是我哥,他爸爸是我舅舅。”

  这下,关系全明白了。

  感情还是带着亲戚关系。

  季长峥站了起来,朝着沈美云伸手,声音低沉,“那、那那重新认识一下,我是季长峥。”

  他不承认,自己是有些紧张的,就好像是第一次上台领奖,不,上台领奖都没这么紧张。

  沈美云微微一笑,伸手过去,“我是沈美云。”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

  季长峥的心也跟着漏了一拍,只觉得脑子里面,仿佛有无数炮火,在跟着炸开一样。

  季长峥深吸一口气,腾在空中的手,竟然不知道要干什么了。

  脑子是一片空白。

  还是沈美云主动握了上去,这才让他有几分回神。

  他的视线凝结在沈美云的手上,她的手型很好看,掌心偏薄,十指如葱,洁白中透着淡粉,光看着就是一种视觉享受。

  这一双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活计的手,只有在养尊处优的情况下,才能养出这么一双漂亮干净又柔软的双手。

  季长峥更是从未见过这样的手,或者说,这是他第一次这般正大光明的看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也是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握手。

  入手绵滑细腻柔软湿润。

  这就是女孩子的手吗?

  好软啊。

  想到这里,季长峥微微红了耳朵尖,连带着心脏都跟锣鼓一样,砰砰砰,一声高过一声。

  而沈美云则是和对方相反,季长峥的手宽阔又修长,指腹和虎口的位置,带着厚厚的茧,有些扎手,还有些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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