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穿越第一百零一天593(1 / 2)

  沈美云看着这屋子讶然起来,因为这屋子的构造和老北京四合院像极了。

  只是,是老北京四合院的缩小版。

  “你看出来了?”

  少年叫沙竹,处于变声期,连带着声音也跟公鸭嗓一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

  沙竹有些意外,“我六哥说,能看出来我们房屋构造的人,都是我们六哥的顾客。”

  六哥说,这种顾客非富即贵,手里都是有好东西的。

  是他们的大顾客。

  沈美云听到这,越发对金六子好奇起来,她以前不来找对方,那是因为没有靠山。

  如今敢来找,那是因为她背后有了季长峥这个靠山,哪怕是被金六子知道了身份。

  他也不敢动她的。

  他们双方之间都是互相忌惮的,金六子这个人怎么说呢?

  亦正亦邪,黑白通吃。

  他是漠河这边最早做投机倒把一批人,也是最早发家的一批倒爷,当然也因此,进去吃牢饭好几次,又被放出来了。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这些。

  早些年的时候,收购老物件,收购好东西,到了后面积攒到了资本后。

  和漠河隔壁的老毛子做生意。

  从老毛子那边的莫斯科,进口一些皮毛生意,身上穿的皮夹克是最为紧俏的货物之一。

  还有手表,奶酪巧克力,烈酒,这些都是稀罕货。

  而金六子更是靠着做两边的倒爷迅速发家,到来后面还做起来了钢材生意。

  成为当地数一数一的暴发户。

  在沈美云陷入回忆剧情的时候,金六子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手里拿着一根烟,安静的抽着。

  他年纪不大,约摸着一十六七岁,头发微长,盖着了额角,一双丹凤眼上挑,显得俊美的同时,又多了几分阴翳。

  “你找我?”

  他打量着沈美云,在别人眼里能够瞒天过海的化妆术,在金六只子眼里却是跟没化妆差不多。

  毕竟,前些年他刚入行倒爷这一行的时候,也是经常这般打扮的,

  沈美云嗯了一声,“六哥?”

  “做一笔买卖?”

  声音倒是冷静,没有惧怕的样子。

  说实话,沈美云有些意外,金六子如今这么年轻啊,因为他只是在书的后期出现过,几句话概述了他的前半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是成功的暴发户,膀大腰圆,戴着大金链子,呼风唤雨。

  还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

  当然,这个人也是林兰兰的干爹。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扯上关系了,他对林兰兰的疼爱,堪比亲生女儿。

  反正沈美云现在看来,就觉得莫名其妙。

  当然,书里面的林兰兰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那种,自然也有了女主光环。

  想来这样一想,便是合理了。

  在沈美云神游的时候,金六子有些意外,他算不上好人,不少人和他做买卖,都怕他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和他做买卖,竟然发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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