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穿越第二百零七天1170(2 / 2)

  这么见外。

  陈远笑了笑,没说话,只是把那麦乳精放在桌子上,过了一会才慢吞吞道,“我们该接小姑你到家吃饭的。”

  “但是我和玉书的厨艺,还不如食堂做的好,索性便来美云家搭伙吃饭好了。”

  这才是一家人,不讲究那些规矩。

  陈秋荷也是打心眼里面高兴,“快坐下吧。”

  “吃饭,吃饭。”

  这一招呼,大家纷纷落座,桌子上红烧肉,烧鸡脚,辣椒炒笨鸡蛋,清炒小白菜,凉拌黄瓜,以及番茄鸡蛋汤。

  每一个菜份量都很足,让人食欲大开。

  “小姑,你来了以后,我们的伙食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倍。”

  像是陈远和宋玉书,两人都不爱麻烦,所以中午晚上一般都在食堂吃,既不用开火,还有现成的,而且也不算是贵。

  这种一桌子菜的感觉,其实他们小两口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了。

  其实,沈美云也恍不多让,她和绵绵在家,主打一个方便为主,基本上炒一个菜或者是两个菜够吃就好。

  在多的是没有的,一是忙,二是两个人吃不了多少,还麻烦。

  索性简单着来。

  陈秋荷叹口气,“你们年轻人就是图省事,自己做饭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何苦呢?”

  宋玉书下意识道,“您都忙了一上午了,还说没花多少时间。”

  就这一桌子丰盛的饭菜,不光是钱和票花的多,还要出人出力出时间。

  宋玉书这人性子直,说话也直,顿时把陈秋荷堵的没话说了,她忍不住失笑摇摇头,“算了,争不过你们,都趁热吃,尤其是这个红烧肉,就要刚出锅才好吃。”

  这是实话。

  陈秋荷做的红烧肉,炒糖色的时候,放了几颗冰糖,四四方方的红烧肉变成了焦糖色,一层油光,肥瘦肉分明,入口下去,软糯q弹,一点都不腻人。

  哪怕是沈美云不爱吃肥肉的人,也一口气吃了三块,在用着那红烧肉的汤汁拌着白米饭,每一粒白米吸饱了油汁后,一口下去,满口润滑,有有一种爆浆的滋味。

  真是绝了。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忍不住撑的打嗝,“姥姥,你做的饭菜真好吃。”

  绵绵揉着肚子,又忍不住喝了小半碗番茄蛋汤,番茄酸爽绵滑,鸡蛋花鲜嫩,入口即化。

  呜呜呜,真是吃不够。

  看着她小馋猫的样子,陈秋荷当即满足的不行,“以后回来,姥姥给你做饭。”

  她算是看明白了,她在这里,不止是美云和绵绵有饭吃,连带着阿远和玉书小两口,也是狼吞虎咽。

  原本打算住半个月就离开的,陈秋荷一时之间竟然犹豫了,她走了,这些孩子们吃饭就是对付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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