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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有满满的一碗,每一块都有他的半个巴掌大,肉块浸染了深褐色的酱汁,在灯光下油光发亮,散发着霸道的香味。

咕噜肉被装在了一个巨大的,被掏空的菠萝壳里,被炸得圆滚滚的咕噜肉上沾满了酸甜的番茄汁,其中还点缀着明黄色的菠萝丁,看上去酸甜可口。

种花家的美食天下闻名,而因为叶妈妈的挑嘴而自学种花家八大菜系的叶思瑾更可谓是真正的大厨。

“叶思瑾阁下,您怎么亲自下厨了?!”

法弗莱被叶思瑾的手艺惊艳到了,但更多的还是对雄虫能亲自下厨的惊讶。

最开始叶思瑾说要请他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还以为是点外卖,然后他的作用就是一个陪吃服务,完全没有将叶思瑾当初说的“亲自做一桌子菜招待你”放在心上。

而到了后来,他又觉得叶思瑾动机不纯,估计不仅要吃饭,说不定还要找机会吃他。

可是就算是抱着这样最坏的想法,法弗莱还是来赴约了。

但是,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哪怕是在进门的那一刻,他都完全没有想过,叶思瑾居然是真的会做饭!

在萨利兰卡,或者说在整个虫星,雄虫下厨,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私下里就不要用敬称啦!直接叫我名字就行。况且我不是说过了,我会亲自做一桌子菜招待你的嘛。”叶思瑾笑得乖软,嘴角扬起的弧度带着些淡淡的腼腆。

这也让法弗莱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叶思瑾是不一样的,他会做饭!而且厨艺貌似比他还好!

不,不止。

叶思瑾和他所知道的所有雄虫都是不一样的,他真的特别好,好到就像一场虚假的幻梦一样。

叶思瑾不知道法弗莱在想些什么,只看到对方像个柱子一样站在餐桌边出神,还以为对方还在惊讶死机状态,于是自己也重新站起来,拉着他走到自己精心准备的位置上。

“少将,我做了好多菜呢!你看,那几样都是酱香和酸甜口的,你应该会喜欢!快坐下来吃饭吧。”

看着小芙殷勤递上来的碗筷,还有对面雄虫一脸期待地怂恿他尝试的模样,法弗莱缓慢地眨了下眼,面上不显,心里却在非常煞风景地想着:

要是让雄虫保护协会的虫知道,他们宝贝的亚成年雄子居然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这样殷勤贤惠地给他一个军雌做饭,估计会直接气吐血吧?

“少将不尝尝吗?我忙活了好久呢。”叶思瑾见法弗莱站在座位边上半晌没动,心中有些疑惑,还有些小小的委屈。

总不能真的是因为法弗莱口味独特,就喜欢那科技狠活的营养液和军部食堂的草莓炖西瓜吧?

但是当初他在医院吃法弗莱做的饭时,也没吃出来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啊。

法弗莱端着碗筷,笔直地站在座位边,摇了摇头道:“第三星有习俗,雌虫不得与雄虫共坐一桌吃饭,我换个地方或者站着吃就好。”

叶思瑾:?

什么傻逼搞出来的垃圾习俗?

这个习俗在萨利兰卡帝国里已经流传了几百年了,是从第一任虫族的那位昏君开始的有的,甚至在最初的时候,这项习俗还是以法律的形式流传下来的。

在经历了好几代虫皇,几百年的时间浸透整个帝国后,基本已经成了千家万户里默认的理所当然。

直到现任虫帝陛下登基改革,这才终于靠武力强制性的扭转了萨利兰卡的雌虫们对于这些不合理法律的服从。

所以,在现在的萨利兰卡帝国里,或许也只有被旧贵族势力盘踞的第三星才会继续保持这些恶心虫的习俗。

“习俗?吃个饭哪有这样离谱的规矩?快坐快坐,我这里可没有这么多奇怪的习俗,再说了,规矩不就是用来打破的嘛!”叶思瑾扯着他的衣袖,将一板一眼说规矩的雌虫用力又小心地拉到了椅子上,感觉有些无奈和心疼。

照他家少将的话来看,雌虫不可以和雄虫同桌吃饭,那么他在进入第三军团之前,在奈彼勒家族的时候难道都是站着吃饭的吗?

果然,这些贵族雄虫里面就没一个好东西!!!

此时,远在主星,还没结束筑巢期的展枫蕴突然打了个喷嚏。

刚刚被折腾了几遍的德拉戈疲惫地看了他一眼,哑着嗓子虚弱地询问:“您感冒了吗?”

展枫蕴将疲惫的皇子殿下抱在怀里,轻轻在对方后背上的虫纹处蹭了蹭,刚刚恢复了一点理智的大脑若有所思:“没有,可能是有谁在骂我吧,不重要。”

“啵!”

不重要的叶思瑾在饭后拿出了别墅里附赠的一支红酒和两个高脚杯。

此时小芙已经喜气洋洋又勤快地将他们吃完的餐桌收拾了。

而叶思瑾又不知道从哪里搜罗出来了一碟花生米,配合着他手上的一支红酒,风格奇异中又夹杂着那么一丝合理。

“少将,这是前段时间雄虫保护协会白送的酒,我上网查了,这酒老贵了!你要来一杯吗?”叶思瑾将红酒瓶在法弗莱面前晃了晃,补充道:“我查过了,这酒度数很低的,才十几度,喝一杯也不会醉。”

法弗莱好歹从前是贵族出身,一眼就认出了这个酒的牌子。

确实贵得吓虫,一般都是拿来收藏的,并且对于平均酒量都很不错的军雌们来说,度数确实不高,喝一杯也没什么问题。

猩红色的酒液缓缓从瓶口倒入透明的高脚杯,在灯光的照耀下,看上去像是在泛着红玉的光泽。

酒杯轻轻碰撞,叶思瑾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抿了一口。

在蓝星的时候,他可是惦记这个牌子的红酒惦记好久了,就是价格太美丽,他承受不起。

本来当初说好了这周周末去展老三家蹭个酒尝尝,结果还没来得及等到那个周末,他们就一起穿书了。

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个酒最终居然还是沦落到了他的手上!

相比起叶思瑾,法弗莱的动作更加优雅些许,一举一动都彰显着贵族雌虫的气质。

法弗莱其实对红酒并不怎么感冒,相比于这种甜甜的饮料,他更喜欢度数高一些的烈酒。

他之所以会喝这个对他来说完全是饮料的红酒,一方面是因为这个酒它确实很贵又很难得,值得尝试一下;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能看出来,叶思瑾似乎有点馋这瓶红酒。

于是他抱着尝试和陪吃的念头心不在焉地抿了一口杯子里的猩红酒液。

无声地咂咂嘴。

果然,无论这个红酒多贵,只要进了他嘴里,那就还是酒味饮料。

不过,说起来,现在几点了?既然都已经吃完了饭,或许他也该回去了。

法弗莱暗戳戳偷瞄手腕上的光脑看时间,唯恐自己走晚了被叶思瑾挽留在这里住一夜。

下一秒,叶思瑾带着醉意的话语就在他的对面响起:“好香啊,原来……原来**酒是这个味道!可惜现在的年份还太低,要是再收藏个十几二十年,风味一定更佳!到时候可以和……和少将老婆一起喝!”

法弗莱盯着叶思瑾脸上浮起的两团红晕,还有看起来湿漉漉,显得很好欺负的狗狗眼,再将目光转移到刚刚被他喝干净的那个红酒杯,头顶上缓缓地冒出了一个问号。

他本来怀疑叶思瑾可能会想通过灌醉他来将他留下来,但是没想到叶思瑾居然是个一杯倒?!

还是个喝红酒都能一杯倒的!

此时叶思瑾乖乖地坐在沙发上,挺直腰背,双脚规规矩矩地并拢,双手搭在双膝上,整个雄虫就像一个大号的小学生。

这就是叶思瑾喝醉之后的常有状态,一秒变成小学生,别人问什么答什么。

按照知情人叶妈妈的说法,这个时候就算是有谁问他的银行卡密码,他都会傻乎乎且毫不犹豫地报出来。

不知为何,法弗莱突然感觉自己的大脑里好像响起了一个奇奇怪怪声音。

——嘀!叶小白花解锁新皮肤——乖乖软软的叶醉花!

“少将……”叶思瑾的声音里带着一点暗哑,和他往日声音里的清冽全然不同,带着一点让法弗莱腿软的侵略性。

不!法弗莱惊恐地发现,他是真的腿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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