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威胁我也会604(1 / 2)

  从某种程度上说,的确可以说是孙小燕害死了杨大山,所以金珠的话很快引起了周水仙的共鸣,坐在台下的周水仙呜呜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数落孙小燕进门之后的种种恶行。

  孙小燕听了自然不干,跟周水仙对骂起来,被审判官制止了。

  不过这件事倒是提醒了辩方律师,虽说他也很不耻孙小燕的为人和做法,可作为一位辩方律师,他不得不尊重自己的职业操守,所以他站了起来,先看了眼周水仙,然后看向了几位审判官。

  “我反对原告对我当事人进行不符事实的捏造和人身攻击,我的当事人之所以不肯养老人是有原因的。。。”

  这话提醒了孙小燕,她也忙站起来,说当年因为结婚时孙家要了一万块的彩礼钱所以周水仙一直对她心怀不满,故而这些年一直不肯接受她,处处跟她作对处处为难她。

  说完,孙小燕又指着脸上的伤痕陈述了刚才周水仙打她的事实。

  “各位法官,当着我家人和律师的面她都敢打我一个孕妇,可见她平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刚才杨金珠也说了,当年他们跳江就是因为她不肯拿钱出来给金牛治病,注意,这钱是我丈夫留给孩子们的生活费,这就说明我丈夫不是没有给过孩子们生活费,我也不是没有抚养过几个娃。所以这亲属关系不能解除,不管到什么时候我都是他们的后妈,他们都有义务养我。还有一点,我不是不赡养老人,当年我留在家里生孩子时,曾经把老人接到家中要奉养她,可她就是看我不顺眼。一天三小吵三天一大吵。最后把我气得早产了。”

  孙小燕又把周水仙当年是怎么对待她害她早产的事实详细阐述了一遍。

  周水仙在台下听了破口大骂,说孙小燕除了洗手连水都不沾,家里的活一概不动手就等着别人伺候等等。

  金珠见周水仙的话说不到点子上。只得又站了起来,“各位法官,被告说的那笔生活费是我父亲当年去打工的时候寄放给我祖母手里的一千块钱学费,是被告嫁进来之前的事实。可自从被告嫁进来之后我父亲确实没有给过我们任何费用,这点是可以查证的。我父亲的工资全部上缴,身上从来不超过五十块钱的零花钱。还有一点,被告确实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懒女人,我们和她曾经在一个屋檐下过了三个春节。共同居住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做饭洗碗打扫屋子这样的家务活她从不伸手,就连她自己的衣服也是扔给我们洗。所以她不是我们的继母,她把她当成了我们的主人。把我们当成了她的使唤丫头,而且还是既出钱又出力的使唤丫头,请问,这样的关系叫抚养吗?闻一知十,她对待我们尚且如此,又怎么会去善待我的祖母?如果她真有丁点的爱心,又怎么会连三千块的抚养费也不肯拿出来?当然,我承认我祖母确实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一码归一码,赡养老人是她做这个儿媳的基本义务吧?不出力连钱也不想出,只想着要一个免费的保姆,试问哪位老人能忍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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