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1 / 2)

吃饭饭是狗狗的大事!

  花花特别喜欢吃煮熟的肉,但颜听歆小时候,家里没有很多钱,能够天天给花花买肉吃,现在总算有机会能让狗狗敞开吃熟肉,啃骨头啦。

  吃了要注意消食,颜听歆坐在小巷内,遛狗狗遛了一下午,陪它玩,还给它买了一个玩具球球。

  遛狗狗最大的乐趣就是狗狗会带你去探险,会带你去到一些你平时根本不会去的犄角旮旯,带你去见另一个视野的风景,比如楼栋与楼栋之间的小缝隙,比如某个广告牌的背后,比如会绕着杆子转来转去,这些都是颜听歆很小很小的时候,才会去的地方。

  童年和花花亲密的时光,再一次重现。

  最后,又给狗狗用温水洗了澡,花花很乖,洗澡全程非常配合,用棉签清理狗狗脸上的皱褶,把耳朵翻过来洗,洗完澡,用毛巾擦干,用吹风机温暖的吹干它的每一根毛发,再用小钉耙梳梳理狗狗的毛发。

  花花美的直哼哼。

  狗狗快活的眼睛闪闪发光,其实花花并不脏,它很爱干净,但它很喜欢洗完澡,毛发根根分明的畅快感。

  到了天黑,颜听歆和狗狗依依惜别,拍了拍爪子。

  “花花,以后无论我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四十几岁,五十几岁……一百岁,一百二十岁,每一年,我都会穿越时空的洪流,来探望你,探望我最忠实的朋友。”

  花花对着她“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听懂了她的话。

  再见,花花。

  ……

  今天在湖边练琴的时候,颜听歆觉得左手有点使不上劲。

  宁焕一听便知琴声不对,她的手有问题。

  宁焕抓住她的胳膊,掀开她的衬衣袖子。

  “你的手腕上怎么了?”

  颜听歆:“!!!”奇怪,怎么最近一和宁焕有身体接触,她的心就跳的如此快!

  宁焕的手指轻轻的摩挲着她的手腕:“怎么一圈红的?前些天烫伤的伤口还没好?伤口扩大了?痛吗?”

  糟糕……这是昨天穿越去秦始皇陵,被秦朝的士兵发现,他还差点进了任意门内她的房间,然后挣扎之中,被他抓了一下。不愧是士兵,不愧是兵马俑的原形,手劲儿这么大!

  颜听歆手腕转了转:“烫伤的皮肤已经好了。手腕红是因为……昨天……拎很重的包裹……塑料袋勒在手腕上……”

  宁焕温声道:“我给你揉一揉,散散淤血。”

  颜听歆心里忽然涌出一种很甜蜜的滋味:“好啊。”

  她低头看宁焕温柔的为她按着手腕,然后发现宁焕的长袖之下,胳膊上有一块的皮肤也有异常:“诶,你的手上,怎么也有疤?”

  宁焕往后缩了缩手,将衬衫袖子盖上。

  颜听歆:“……等等,你别动,我看看。”

  撩开宁焕的袖子,她看到了他左手胳膊上深深的一排牙齿印愈合的痕迹。

  那看上去并不是人的齿痕,而是什么动物,双排牙印,对称性的圆孔……

  宁焕将胳膊收了回去。

  颜听歆:“是被狼咬伤的吗?”

  宁焕:“不是,是狗。”

  颜听歆咋舌:“咬的这么狠,这狗可真凶啊,看牙印就知道很不好惹。”

  宁焕:“不,是一条很乖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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