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又在修罗场了39(2 / 2)

  哎,这么听话,更像只小狗了。

  谢竹声埋头扒饭,暗戳戳地想,像季姚华这种的,大约就是大家常说的“犬系男友”吧,混账起来像二哈,温顺起来又像金毛。

  简直让人又爱又恨。

  可这样的对象是要花大力气调.教的,他自认没那个资格也没那个心力,其实他喜欢的,还是那种成熟一点的,会踏踏实实地抱着他,让他缩在他的怀里,然后安安静静看一部电影,或者一起读一本书。

  再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两个人依偎着,虚度光阴就只听一场雨,想想就觉得很温暖舒服。

  当然,也要力气够大,能把他抱起来……谢竹声一下咬住自己的舌尖。

  住脑!不要再想了!!

  碗里又被人塞了东西,是块儿挑净了刺的鱼肉。

  沈知意声音响在耳边,很温和:“吃着饭也能发起呆?”

  谢竹声讪讪地笑:“谢谢沈……知意哥。我自己来……”

  沈知意温柔地望着他:“快吃吧。”

  谢竹声应一声,乖乖夹起来吃掉了。

  沈知意其实也是很好的人呢,像邻家哥哥,很温暖体贴的感觉。

  但他应该是不会喜欢这种人的,他觉得沈知意更适合做朋友,就很舒服。

  说起来有些羞耻,他其实喜欢被人管,就是比较强势的那种男人,能温柔地问他早餐想吃肉包子还是菜包子,也能在床上强硬地逼他……啊啊啊啊啊怎么又往少儿不宜的方向想了!

  他咬咬嘴唇,就看见陆深拿着筷子夹菜的手。

  说实话,陆深真的就是他最理想的男朋友了。温柔又不失强势,绅士禁欲但力气又那么大,一只手就把他从马背上拎下来了。

  多么完美的男人!可惜不会属于他……

  谢竹声有点儿沮丧,可不知道为什么,对面的陆深却好像心情一下变好了的样子,又给他夹了一大块鸡肉。

  毕竟刚刚还在yy人家,谢竹声有点儿不好意思,捧着碗接了,突然就发现,陆深给他夹了那么多次菜,却没有一次夹那道松鼠桂鱼。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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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这男人是狗吧》

  魏祈活了快二十年,二十年都在不断地失去。

  爹不疼妈不爱,还要争先恐后把他往泥坑里推,斩断他的学业,折辱他的尊严,把他骨头都敲碎了吸干净血髓,最后称斤按两卖了个干净。

  他咬紧牙关在痛苦中煎熬,生生熬出一副刻薄样儿,见利就要谋算,见缝必须插针,反抗得头破趾断,可落在男人身上,不过添几道无关痛痒的抓痕。

  #命运是一场荒诞剧,上帝最乐于玩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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