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28(1 / 2)

  是微微居高的,目光沉冷,语气也肃穆:“下次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人都请来,脏了你的场子。”

   池桓礼拿着酒杯,有些懵,“那我....把他们请走?”

   谢浔之居然没说不用,首肯了,“以后也别请。”

   转身去了甜品台,重新换一杯度数更低的鸡尾酒。

   .

   易思龄正在纠结鸡尾酒的口味,荔枝玫瑰还是葡萄西柚,视线中忽然多出一双指节分明的手,慢条斯理握住一杯紫色的酒。

   葡萄西柚味。这款酒有很好听的名字,叫迷雾情人。

   易思龄眨了眨眼睛,这只手太过漂亮了,修长的手指宛如玉质竹节,骨感重,经络分明。

   劲瘦的腕上戴一枚贵重的手表,雪白的衬衫袖口没有一丝皱褶。

   手好好看,腕表也好好看!

   易思龄决定,她要跟自己买一块。

   顺着视线,她眼睫抬望,看向这只手的主人。

   陌生的男人,但也不算陌生,他们其实有过一面之缘。

   两周前,在港岛,那个替她弯腰捡起口红的陌生男人。她记得很清楚,为这英俊的眉眼,令人过目难忘的气度,也为他那日令她不爽的高冷。

   可她脾气来的快去得更快,那日的不爽早就抛在脑后了。

   “是你?”易思龄惊讶,也惊喜,这是她满场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尚能搭腔的人啦!

   谢浔之提握香槟杯口,“你好。”

   “你记得我吗?在港岛,你替我捡过口红。”易思龄的笑容很自信,对他记得自己简直是不用怀疑。

   没有男人在见过她后还不记得她。除非那是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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