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2(1 / 2)

  谭正亮的面相憨厚,脾气却很爆,他跟谭小峰的孽缘能追溯到穿开裆裤那会儿,现在俩人一个成家了,一个打光棍,仍旧王不见王。

  他指着谭小峰说对方是偷鸡贼,也没几个人帮忙反驳,这事儿,确实像谭小峰干得出来的。

  “你少发羊癫疯!”谭正亮徒有火爆气性,嘴上弱了三分,只会用村里老人骂小孩儿的话,“这么多人,你问问,都知道你谭小峰游手好闲,吃了上顿没下顿,米缸里见着颗老鼠屎都算开荤,你去哪里搞烧鹅?你捡的?来,全季叔,你来评评理。”

  谭正亮挣开拉扯的亲戚,喉咙有些沙哑了:“我们家的鹅,他要是想吃,拿钱买,或是讨个好,经过我屋门口,给我妈说两句敞亮话,都是姓谭的,我脾气暴没错,但我妈那大好人,她还能抠搜个鹅头鹅脚?”

  说了几句话,那边谭小峰抱着胸,吊起眉梢摇摇晃晃,谭正亮越看越气:“这狗东西偏偏学那手脚不干净的勾当,坏了我们村的名声,还说鹅死在他家门口,天上掉下来的!”

  音调提得很高,远在包围圈外的魏参眼皮跳了跳,也不顾闲言闲语了,紧紧锁住商明漪的腰:“别过去!”

  商明漪兴致十分高昂,掰他的手:“你闻闻,我身上的鸡汤味道还重吗?我闻起来很重,但是你不一定。”

  狼人玩自爆呢!魏参感觉太阳穴要炸了,越发用力,细若无骨的腰肢在臂间毫无抵抗力,他把人往怀里贴紧,耳语道:“闻不到,但你声音要再大点,别人就能听到了,这位吃鸡的刽子手。”

  “鸡不是我杀的。”商明漪重申,好在很听话,声音放低学魏参的气音,“谭小峰说他是捡的,我能做证,我们去把剩下的鸡和鹅找回来吧。”

  她想到什么,强行扭动腰肢,右手高难度抓住魏参的大臂转了360度。

  魏参看着近在咫尺的嫣红双唇,脑袋一轰。

  商明漪注意力难以集中,因此很少看他,准确来说,是很少与人对视,她对花花草草、乡野风景更感兴趣,人好像是她视野中最不值一提的动物,没有研究价值。

  太阳照得人后背发汗,头顶滚烫,那双大大的眼睛睫毛卷翘,瞳孔似乎在进行光合作用,由萦绕着一丝雾霭灰的淡然,渐渐转黑,两颗瞳仁中央,同时定格住魏参略显无措的俊脸。

  美丽的事物,足以令人放下戒备,尽情享受。

  魏参的手松开了,商明漪像发现新大陆,抓住他的胳膊踮脚凑近,好像要扎进魏参的眼睛里一样,充满好奇心、探索欲。

  原来盯着人看,也会获得有趣的反应。

  过去,商明漪时常安静守在流浪小动物简陋的窝前,观察它们的生活方式,在进入易教授的研究组后,上山下乡科考,搭帐篷在树林里一蹲就是好几天。

  去墨脱的路上遭遇塌方,商明漪是唯一没被吓坏的女孩子,她抱着摄像机不顾劝阻跑下车,跟随一道泥泞的爪痕寻找,拍下了一只斑点云豹的捕食影像,当地守林人送给她一颗豹牙做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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