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拿着皇帝不当干部(1 / 2)

陈墨微微躬身,答道:“回君侯,槐里侯和胡司徒都盼着君侯能早日上雒即位。”

想了想,陈墨又补充了几句:“还有陈蕃和众多清流之士,也无不对君侯翘首以盼。”

刘宏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大行孝桓皇帝刘志在临走之前,给大汉朝留下了一个著名的烂摊子。

第一次党锢之祸。

延熹九年,这时候已经是大行孝桓皇帝刘志的第六个年号。

当时刘志宣布大赦天下,而南阳太守成瑨竟顶着大赦逮捕富商张汎,杀了张汜及其宗族、宾客共达两百余人。

同一时期,汝南太守刘质逮捕了宦官赵津,也不顾赦令,将赵津拷打至死。

河南尹李膺同样捕杀了术士张成之子。

全都是大赦之后再先斩后奏的典型。

好嘛,朕前脚刚宣布要大赦天下,你们后脚就敢顶着赦令杀人,直到人都死了,朕这个当皇帝的才知道消息?

你们这是根本就没把朕这个皇帝当回事儿啊!

对于地方官员这种拿着豆包不当干粮,拿着皇帝不当干部的行为,孝桓皇帝刘志可谓是越想越气。

尤其是再一想到之前曾经下过的一道诏书,刘志更是差点儿被活活气死。

刘志曾经下过这样一道诏书:“壬辰,诏州郡不得迫胁驱逐长吏。长吏臧满三十万而不纠举者,刺史、二千石以纵避为罪。若有擅相假印绶者,与杀人同弃市论。”

诏书的意思很直白:各个州郡不能迫胁驱逐朝廷派去的官员。

其实从这句话就能看得出来,当时各地的士族门阀已经发展到尾大不掉,藐视朝廷的地步。州郡的长官多为地方望族,他们肆无忌惮地迫胁驱逐朝廷派去的长吏,私自决定改用自己人。

像成瑨、刘质、李膺这种在大赦之后还杀人的行为,已经和公然挑战皇权无异,这搁谁能忍得了?

反正汉桓帝忍不了,并且决定反击。

同样还是延熹九年,宦官派人状告李膺等人蓄养太学生和游士,交结各郡的生员,互相标榜,结成群党,诽谤朝廷,败坏风俗。

于是“帝大怒”,诏令全国逮捕李膺、陈寔等二百多个“党人”,有的党人逃走,刘志就直接悬赏。

一时间使者四出,相望于道。

让刘志比较闹心的是,当时度辽将军的皇甫规竟以自己未侧身党人之列而深以为耻。

为了一个党人的名分,皇甫规上疏说自己曾推荐故大司农张奂,是依附党人;又自己入狱时,太学生张凤等曾为自己诉冤,这是党人依附自己,请依党人之例入狱。

这事儿要是搁在其他人身上,刘志可能也就顺势把人给办了,问题是皇甫规的情况比较特殊。

延熹二年,泰山郡叔孙无忌造反,是皇甫规平定。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