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伪清八大罪(2 / 2)

其酋长为维持统治、安排八旗及家眷住所、强调满语骑射而刻意制造割裂,遂成独特之驻防城,此乃满城也!

伪清满人百万之众,皆住此城内。

不穿华夏服饰,不与华夏通婚,成丁后便有钱粮可领,其衣食住行全在华夏膏腴之上。

满城之繁华,与城外之贫穷,天壤之别,城内商贾兴盛,艺术汇集于此,城外满目贫穷,安安饿殍遍地!

建奴之于华夏,实乃蛀虫也!

鞑虏妄自尊大,自谓天女所生,东方贵胄,不与汉人以平等之利益,防我为贼,视我为奴,四大罪也。

世奴之制,普天所无,伪清窃据中国,视汉人如猪羊,汉人小有过失,即发八旗,永与满人为奴。

有潜逃者,罪及九族,背逆人道,苛暴齐民,其罪五。

伪清为灭绝汉人计,严其刑罚,苛其条例,吾民一触其网罗,则有死无生。

历观数年来寻常私罪,多不复按,府电朝下,囚人夕诛,好恶因于郡县,生杀成于墨吏,私刑毒杀,暗无天日,刑部不知,按察不问,遂令刑章罔挠,呼天无所,其罪六。

犬羊之性,父子无别,胡酋以盗嫂为美谈,以淫妹为法制。其他淫烝,史不绝书。使华夏清严之地,一变而为狐狸之乡,遗臭中原,传笑万国,其罪七。

华夏有华夏之制度,今伪清造为妖魔条律,使我华夏之人无能脱其网罗,无所措其手足,是尽华夏之男儿而胁制之也。

凡有水旱,略不怜恤,坐视其饿莩流离,暴露如莽。

官以贿得,刑以钱免,富儿当权,豪杰绝望,是使我中国之英俊抑郁而死也,其罪八。

我大明子民,应知敌忾,雪耻复仇,共播神威,洗冤雪恨。

已克者竭力守成,未克者竭力进取。告宗敬祖,为我汉族增辉。建业立功,为我河山生色。

时不可失,一刻千金,愿我大明子民协力同心,复黄帝衣冠之旧。执戈北伐,启华夏礼教之源,我同胞其勉旃!

大明万胜!

随着大明版《八大罪》的发表,再配上说书先生们的一通仇恨演讲,大明的民众们的烦恼直接到达了高峰。

“那通古斯蛮人罪恶滔天,中原百姓同胞水深火热,我等读书人当效仿班超傅介子前事,投笔从戎,报效大明!”

“踏马的!读什么读?!干就完了!”

“壮志引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杀光满洲猪!我要让满洲千里无人烟!”

“……”

百姓们群情激愤,恨不得活撕了八旗子弟。

至于一些混入人群当中的锦衣卫们,见此情形也是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还时不时跟着人群喊几句口号,表达自己的愤怒。

不过,这也用不着去刻意装什么,因为满清干的事情,连锦衣卫都看不下去,他们的父辈祖辈,哪个没有被满清的给霍霍过。

大明百姓对满清的怒火,已经成功被朱和圣给彻底点燃了。

只要大明赢得与满清在江淮一带的决战,那么,大明接下来就能动员这些年轻的后备兵员,发动全面北伐。

届时,大事可成矣!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