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74(1 / 2)

“说白了,他眼下还能被称为富商,程玉可还能趾高气扬当名媛,靠的是龙王社。或者说,靠的是十四年前,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叫做王丽成的小孩子而已。

“将黑龙送给皇龙后,皇龙给了程先生一家酒店作为报答,保证了他富裕的生活。黑龙十四岁后,皇龙开始指导黑龙接触龙王社的生意。十五岁那年,黑龙拥有了龙王社部分的控制权财产权。知道这点后,程先生就以‘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为理由从黑龙手中得到了另外的几家酒店和不少金钱。

“程先生认为自己救了黑龙,黑龙就应该娶他的女儿、必须娶他的女儿,悄悄告诉你,小柠,丽兰同黑龙订婚的那一天,我们可是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听火龙的口气,四天王似乎都很反感那位程先生。

“程先生救了黑龙,他认为自己救了皇太子。所以,对皇太子的四位扈从各种颐指气使。若不是因为有‘黑龙’在,别说地龙和风龙,就是那万事与自己不相干的水龙都恨不能找个机会在手术台上结果了那位程先生!”

宁柠嗯了几声。原来如此,无怪乎每次提到“程先生”,黑龙都一脸的不悦。

“那黑龙就由着程先生胡闹?”

“因为黑龙很温柔善良啊……”火龙似乎有些无奈。“连皇龙都说,黑龙最大的毛病就是温柔。虽说在我们这个世界,有仇必报,有恩也必报。但是,因为顾念那一点情谊而万般退让不下手,却也是万万不该的。在性格这方面,我们几个里皇龙最欣赏的是风龙。那家伙虽说个性相当矫情,但头脑非常聪明,干黑客的活像玩耍一样。而且,遇事也很冷静。”

监视器里,黑龙和程玉可还在争吵,但吵来吵去无非是那几句话。火龙听得烦躁,正要准备关上监控器,忽然哎呀了一声。“小柠,事情解决了。”

“?”

“呵呵,黑龙要准备杀人啦!”

倒抽了一口凉气,宁柠看见黑龙的发鬓间出现了一条龙形的胎记。据说,看见那个的人就会去死。

“黑龙你忘了是谁救的你吗!?你恩将仇报!!!”程玉可尖利的声音充斥着整间监控室。火龙一脸愤恨,因为监控器里能清清楚楚看见——

看见黑龙拿着枪的手颓然下垂。

救了黑龙性命的程先生及他的家人,是黑龙不能背负的重担.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黑龙的那位救命恩人的考证(上)】

从画风上看,皇龙年轻的时候应该就是救黑龙那个人的模样,从部分对白上看,黑龙曾说皇龙给了他一切。所以,依照新条的意思救黑龙的人应该就是年轻时的皇龙。

但是——

咱们来考证吧!

黑龙遇见来实的时候18,杀他亲爹的时候14,从家里逃走那怎么也得有个5、6岁不是?若设定在5岁以下……这不是玛丽苏,而是幼年黑龙被外来者穿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黑龙不是常人4岁就能躲避一群大人的追杀吧,可他怎么也得要先学会杀人而后才有当大哥吧机会不是?!

即是说,黑龙杀了父亲后,只用了四年时间就完成了招揽人才、砍杀对手,发展经济,最后统一了香港道上团体,甚至还成了能买下私人飞机的大富豪……

新条亲,你当南哥是死人吗?当山鸡是用来吃的鸡吗?当太子不过是古言小说中的必备主角之一吗?

= =

而皇龙应该早已在香港有了自己的势力还有两个原因:

杨义生第一次在书中见黑龙的时候曾说“有强大的后台的确容易出人头地”,那后台自然是皇龙。

黑龙对上海开战那次,皇龙说剩下的事他来解决。

一个普通港商能解决这些事?一个商人能让杨义生认为是“后台”?

结论:新条把自己的设定忘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