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1 / 2)

今天中午,陶清扬走进咖啡店,就看见温焕板着脸教训坤仔,“都说了多少次,蛋糕上的花纹要一口气画出来!你看你弄的这个样子,还不如给客人端上去一盘子屎,至少它看上去没那么恶心!”

这话说的……

陶清扬额头滴汗。

温焕见她进店,走过来揽住她的肩头,“下班啦?今天我们回家吃饭吧。”

“好。”陶清扬笑着点头。

温焕冲厨房的方向招手:“你好好练裱花,我先走了——”

回到家里,趁温焕在炒菜的功夫,陶清扬把客厅的茶几擦了一遍,给黄百合浇了点水。自从她送了这种花,温焕隔三差五就买回来一束,不过花店里的花没有根茎,养不了多久,陶清扬干脆给她买了一盆。

虽然现在还不到百合的花期,但慢慢养,过不了多久,就会开花了吧?

“天色不好,估计会下雨。”吃饭的时候,陶清扬望着窗外,提醒温焕,“你记得拿伞。”

温焕一言不发,眨巴着眼睛看着她。

陶清扬立刻会意,“好好好,我去拿。”

温焕随手乱扔的习惯,可能这辈子都改不掉了。

起初陶清扬还会帮她收拾,但收拾好之后,她往往会喊着:“我的东西都到哪里去了怎么一件也找不到?”

如果心情好,还会补充一句:“虽然我喜欢随手一扔,但整体习惯是乱中有序,你看,在你来之前我这儿满地的杂物,还是想要拿什么就能找到什么。”

最后用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总结陈词:“只有乱摆,我才能找到要用的,收拾干净就找不到了。”

哪怕陶清扬收拾好了,在抽屉外都贴上小纸条标明“杯子在这里”或者“指甲刀在这里”,也还是没用。

所以温焕现在不管要什么,陶清扬都会自告奋勇地帮她拿来。

假如温焕在房间里呼唤“清扬我的米色格子风衣在哪里”,她就算再怎么忙,也不能回答“在你衣柜的最下面”,而必须要去给她找到。

因为,她唯一的拿法是,在衣柜里把所有的衣服刨出来扔在地上,然后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件,再把剩下的衣服叠也不叠的塞回去。

温焕不收房租,打扫卫生的业务就由她承包了,算是附加条约。

“清扬,你在想什么?干嘛露出那种眼神?”温焕用筷子敲敲桌面。

“没事啊。”陶清扬收回思绪,掩饰似的往嘴里夹了一个肉圆子。要是被她知道,肯定又一脸不满地抱怨说“我哪里邋遢了”?

炸肉圆香酥可口,鲜味十足,她忍不住一口气吃掉好几个。

“好吃吧!”见她喜欢,温焕得意地笑笑。

陶清扬使劲儿点头。也不知道肉圆子是怎么做的,好吃不腻,说起来,温焕做出的吃食,哪怕普普通通的一碗米饭,都和别处的味道不同。

“鳕鱼、羊肉、南豆腐的比例成七比二比一,加一点点蛋清搅匀,汆成丸子隔水蒸到八分熟,再用热油不断浇在上面,煎成金黄色。”温焕又夹了一个,送到她碗里,说起自己的烹饪心得来,“鱼羊为鲜,这两种东西,放一起吃才最好。”

真是麻烦的做法。

陶清扬看她的眼神多了些崇拜,要搁在自己身上,最多切点鱼肉加盐直接用油炸。

温焕又抛出致命一击,“这是简单的做法,如果讲究一些,鳕鱼和羊肉都要整块的,用刀背砸成肉泥,鸡蛋清也要打成泡沫状,这道菜的价格也能翻几番。”

——真是,太讲究了。

小市民陶清扬更加崇拜。

下午下班的时候,天上一声闷雷,果真开始下雨。

这是春天的最后一场雨,昭示着夏季的到来,但此时气温仍旧偏低,晚饭煮汤时,温焕多加了生姜和胡椒,喝下去好发一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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