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朋友! 14(2 / 2)

半个多小时之后,秦轩在公司大楼五百米外的地方找了一个停车位。

为什么不停在公司楼底下,真不是出于什么玩低调。

首先,停车费太贵了,一小时八块,这一天下来,不算加班,那就是将近七十块啊!

包月倒是能便宜不少,可惜他来的晚,没名额了。

而更重要的,其实还是避嫌。

陈楠虽然不认识秦轩,可每次去舎山接张曦云的时候有很多次都见过的这辆五系。

虽说这车挺常见的,但谁知道对方有没有留意过车牌?

这个险,肯定是不能冒的!

晃晃悠悠的到了公司楼下,秦轩就看到一堆人正从写字楼的出口涌出来。

掏出手机一瞧,原来都已经十二点多了。

人流太多,他们公司还在十六层呢,电梯这会儿肯定不好坐,就想着在旁边等上十分钟再说。

“轩啊,轩?”

扭身刚走了几步,秦轩就听到身后好像有人招呼自己。

驻足回身,就看见三个人正脱离大部队向着自己这边过来。

走在中间是个小胖子,喊话的就是这个人。

旁边一男一女,男的很瘦很高,这二人走在一起,活像是胖瘦头陀。

那个女孩,身材有些娇小,目测最多一米五五,不过长相倒是很上乘。

这三个人,就是给他发微信的那三个人,也是前身在公司里关系最好的三个人。

胖子叫罗中,别看长得胖,笑起来跟弥勒佛似的,可内心其实是个傲娇小文青。

在创作部,干的就是作词的活,跟秦轩这个写曲的算是“黄金搭档”。

帮秦轩“请病假”的,也是他。

瘦子叫傅健,就是欢迎秦轩回归大家庭的那位。

受到家庭的影响,从小学习音乐,尤其擅长摇滚,假假算是个音乐才子。

或许因为从小受到摇滚的熏陶,为人有些放荡不羁,但不太喜欢说话,可要是一开口,有时候很容易让人下不来台,不过相处的久了,就会发现这厮人还是很不错的。

女孩叫欧阳曼,是四人中年纪最小的,才刚刚毕业半年。

当初自称是全能型选手,作词,作曲,编曲,乐器无一不能!

但相处了半年之后,创作部所有人都认清了,无一不能是真话,但无一不精也是事实。

说人话就是:什么都会点皮毛,但哪样都上不了台面。

要说最擅长的,恐怕就是打游戏了。

而最喜欢干的,就是上班打游戏了!

秦轩在脑海里回忆几个人信息的时候,三人也已经到了近前。

罗中和秦轩最熟,上来就乐呵呵的拍了拍秦轩的肩膀,笑道:“行啊你,不声不响的,也跟麻杆学会旷工了?”

“麻杆”就是傅健,虽然被对方反驳过很多次,但罗中依旧喜欢这么称呼。

还不等秦轩接话,欧阳曼便急匆匆插嘴道:“你都不知道,小冯今天正拿你举例子,要劝导我们仨呢,一扭头发现你压根没在工位上,当时那个脸色,跟吃了屎似的,笑死我了。”

小冯,全名冯中和,创作部的经理,一个四十多岁,头顶已经“见光”的油腻中年。

傅健虽然没说话,但是脸上的欣赏之情却已经溢于言表了。

秦轩不由的心中默叹:这都是一群神马玩意啊!

想了想,还是没接茬,只是招呼道:“走吧,中午我请客。”

不管怎么说,胖子算是帮了自己一个忙,总是得感谢一下的。

俩男的都只是点点头,平日里四人之间也总是轮流请客带饭,没什么好客气的。

倒是欧阳曼,煞有其事高声接了句:“毕竟是第一次,是得好好纪念一下,GOGOGO!”

秦轩翻了个白眼,这姑娘还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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