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眼角带着泪痣的姑娘(1 / 2)

得到口哨声召唤的小白,稳稳的落在了沈东黎的肩头的皮子上。

他也不着急教授小白辨认野山参,而是拿出布兜里的红绳,系在了野山参的茎秆上,拉着罗大壮连带着小白,一起叩拜了起来,“谢山神老把头!”

这也是长白山采参人传承下来的一种传统习俗,以防止棒槌化作了人形跑走了。

行完传统,沈东黎这才再度凑近了野山参,手指着红红的参籽,对肩头的小白说道,“小白,给我记住野山参顶部的红色参籽,以后在山里看到了,只要距离不太远就来通知我。”

“啾~”

“真乖!”

沈东黎轻抚了一下小白的头顶以示亲近,“继续玩去吧,要是找不到吃的,就早点回来。”

“啾~”小白伴随着一声长鸣,振翅而起飞向天际。

“黎子,你是在鹰屯学习了什么邪术?怎么给小白整的这般服帖?给帮我整一只,这他娘带着只鹰出门,甭提多得劲了。”

“这是天赋你学不会,天色就快暗下来,庇护所我才搭建了一半,你去给搭建完,不然今晚我们怕是要在山里喂蚊子了。”

“真没劲!”

罗大壮见希望再次落空,踢踏着脚下的落叶,满是怨愤的离去。

沈东黎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苦笑着摇了摇头。

天色暗下来的速度越来越快,他也只能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挖棒槌的过程也叫抬参,是个繁琐的细致活。

他手持着鹿骨签子,半跪在野山参的边上,小心翼翼的将根须附近的土,一点一点的挑开。

野山参的根须异常娇嫩,一旦弄断了,就会破坏它的完整性,售卖的价格就会大打折扣。

根须自上而下只会越来越细,越往下挖难度也就越大。

他只能全神贯注的将一根完整的根须,从泥土中挑出来,放好后,才开始下一个根须的挖取。

当他将整颗野山参的十八根根须一一挑出来时,后背已然被汗水浸透。

山里总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发现棒槌是运气,能够把它完整的挖出来那才是本事,而抬参这个步骤更是检验采参人技艺的试金石。

“看来我也是个合格的采参人。”

沈东黎看向放置在掌心,光主体部分就近乎有着他一个巴掌大的完整野山参,参体饱满、坚实,表面纹理清晰,颜色也较为深沉。

芦头部位上节数繁多、环纹紧密且层次分明,仅有的两个侧根也是粗壮有力。

即便他这个门外汉,也知道这颗重达近百克的野山参,年份不低。

“难道真是借了罗大壮那张开了光的嘴?”

沈东黎认真观察起来了,两人所在的小斜坡。

刚刚他们掉落下来之后,确认过彼此都没有受伤,就各种忙碌了起来,还真没好好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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