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动辞职公司一顿操作企业赔57万(1 / 1)

世易时移,劳工与商贾之关系愈趋繁错。一旦二者生隙,律法如何维护劳工之权,成为众人所瞩目。有女子,因私故,主动向公司递状请辞。然商贾未及时处理其离职之手续,竟使其继续劳作三月有余。期间,商贾未付女子分文之酬,及至女子正式离职,又以诸般缘由拒付其应得之赔偿。女子无奈,只好诉诸公堂,终得法院裁定,商贾需付女子近五十七万元之赔偿金。

此事件令人骇然,亦使人深思。岂商贾疏忽,抑或有意为之?劳工遇此等事,又该如何捍卫己权?世之变革无常,律法应与时俱进,确保劳工之权不受侵。商贾亦应恪守法规,善待劳工,以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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