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清新区高官郑小燕:夫妻同日留置,姐弟先后落网249(1 / 1)

昔有郑小燕者,身居高位,然不恤民生,唯利是图。自公元二〇〇八年至二〇一九年,郑氏以职权之便,为他人谋利,或于土地开发、或于征地拆迁、或于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或于政府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皆有所图。彼或亲为,或假手于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其值竟达四千四百二十八万余金。至二〇二三年八月,郑小燕终被开除党籍、公职。翌年一月,又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三百万金。其家产如股权、房产、车位等,悉数查封、冻结,违法所得,亦被追缴。

郑氏身为领导,本应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以教子。然其视亲情如玩物,纵容丈夫陈某、弟弟郑某,以权谋私,助其奢靡之风,使不法商人得逞。对于亲戚黄某、欧某,亦难拒亲情之诱,将其变为敛财之工具,权钱交易之幌子。此皆家风不正,亲情异化之所致。于是,一家之中,相互影响,相互裹挟,终成亲情血缘与权力利益交织之网,终至全家覆灭。

故知,家风者,一家之精神内核,亦社会之价值缩影。家风之建设,非一家一姓之私事,乃关乎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之大事。若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则子女得以健康成长,社会得以健康发展。郑小燕之事,可为后人之鉴,当以此为戒,务求家风端正,以成国家之根本。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