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回忆27(1 / 2)

沈朝朝其实是个很不幸运的人,打从生下来就没了爹妈,姥姥看她一个丫头过得实在是艰难,就把她带回去养了五年多,可五年之后老太太也撒手人寰了,那年沈朝朝刚刚满六岁。

老太太走之后,那些亲戚都一致认为她是个扫把星,这样一来就没人愿意收留她了,于是沈朝朝只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牵着居委会阿姨的手走进了孤儿院。

孤儿院的孩子很少,平日里只有一个快五十岁的院长照顾她们。大概是前些年的“颠沛流离、命运多舛”,沈朝朝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大病小病一直没断过,但好歹是活下来了。

就这么磕磕绊绊的长到了十二岁,院长也去世了,一个挺着吧啤酒肚的中年秃顶男人接手了这家孤儿院,那个时候的沈朝朝已经懂事了,在这群孩子里她的年纪是最大了——其余的那些超过十二岁的,不是离开了孤儿院就是早早的被领养。

于是沈朝朝发现,这个表面上笑呵呵的院长叔叔貌似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好。在媒体过来采访的时候,他会特意给孩子们准备好吃的饭菜,允许他们坐在凳子上吃饭,而等那些人走了,他们就得承担起打扫卫生的责任,甚至为了填满自己的钱包,男人还会让他们去街边乞讨,要不到钱就不让他们吃饭。

沈朝朝第一次接触到“伪善”这两个字,看着弟弟妹妹们日益面黄肌瘦的脸,她暗暗下定决心,要去寻求警察叔叔的帮助,可没成想她刚偷跑出大门,就被一个小胖墩告发了,于是可怜的朝朝再次被抓了回去,关到了黑漆漆的屋子里。

就这么饿了两三天之后,沈朝朝眼前一黑昏死过去,再次醒过来屋子的门被打开了,院长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紧接着用脚把地上盛着饭和水的盆踢过来。

“吃吧,别真饿死了,”男人用脚尖点点地,“想不到,我们朝朝真是大姑娘了啊,现在都赶往外跑了,要不是小胖墩告诉我,是不是就让你跑出去了?”

沈朝朝已经没力气再说话了,连续三天不吃不喝,她的身体机能已经消耗到了极限,无视掉男人的话,她几乎是爬过去把那盆白饭跟白开水的混合物吃了个干净,连筷子都没用——事实上她也用不了,因为男人根本就没给她准备。

“好吃吧?”男人蹲下身,意味深长的说道。

“院长,你这样做是不对的,我们……我们都是未成年人,你现在已经犯法了!”沈朝朝躺在地上,对着男人喊道。

“犯法?”中年男人仿佛听到了什么好听的笑话,放肆的张着嘴哈哈哈的笑了几声,“我们朝朝,真是天真啊,还未成年保护法?该死,我早就说了,不该让你们上学的,现在连这种东西都知道了。”

“本来就是,我又没说错,你赶快放了我们,要不然我就让警察叔叔把你抓起来!”十二岁的朝朝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她丝毫没察觉出气氛的微妙,还在扯着脖子喊。

男人不耐烦的站直,然后抬脚往她的肚子上踹了一脚,这脚他用了十成十的力气,小朝朝被踢的擦着地面飞了出去,直到背部撞到了墙才停下来。

她捂着肚子痛苦的缩成一团,脸色惨白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男人这才满意的勾起嘴角,紧接着他愉悦的吹起了口哨,“哇,现在才发现,朝朝长的真漂亮啊,本来还想等你成年了再把你送出去的,现在看来真是可惜了,不如我先自己尝尝鲜。”

这个畜牲,竟然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生出了这么肮脏的心思!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