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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嗐,我还以为出什么事了。”

   谢无陵“啪”得将菜刀放在桌上,另一只手仍揪着那只秃毛鸡的脖子,上前踢了一脚鞋。

   待那只红棕色大蜚蠊一钻出来,他“咻”一下踩上,还重重碾了两下。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蜚蠊瞬间成了具薄薄的扁尸。

   沈玉娇长舒口气,再次抬头,便见身形高大的男人就站在床边不远,那双狭长的桃花眼直勾勾看着她,脸上仍是那副好整以暇的懒散笑意:“一只蜚蠊就把你吓成这样,你这一路是怎么活过来的?”

   沈玉娇一怔,试图辩解:“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蜚蠊,而且它半点都不怕人。”

   她在长安遇到的蜚蠊,出点声,或是跺下脚,就会立刻溜走,从没见过这种不知死活往鞋里钻的。

   谢无陵看着她,“看来我们金陵城的蜚蠊也格外霸道,专爱欺负外地人。”

   沈玉娇一时噎住,嘴上没出声,心里嘀咕,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不过你这一觉睡得可够久的。现在感觉怎么样,还晕不晕?”

   听到这问,沈玉娇也晃过神,缓缓抬起眼。

   昨夜太过惊慌,她也没敢仔细看这个山匪头子的长相,现下青天白日里再看,她发现他其实长得很俊。

   身姿挺拔,长臂长腿,半旧的石青色长袍紧贴着胸膛,隐约可见上半身结实的肌肉线条。晌午明亮的光线透过窗户纸,柔柔笼罩着他英俊深邃的脸庞,叫他原本冷硬的线条少了些戾气,添了些温和。

   若不是他高束起的乌发间沾了根鸡毛,手里又拎着只秃毛鸡,这副似笑非笑的散漫模样,倒真有几分江湖侠客的风流倜傥、随性不羁。

   她正思忖着,他有这样一张好脸,做什么不行,哪怕去地主员外家当个赘婿,也比当个刀头舔血、喊打喊杀的山匪强吧?

   面前的男人忽而俯身,黑眸定定望着她,懒声轻笑:“是不是发现老子长得俊,被迷住了?”

   沈玉娇下意识往后倒,与他拉开距离,面上发烫:“才没有。”

   见她避之不及的动作,谢无陵眉梢轻抬,倒也不恼,慢悠悠直起身子:“那你这样盯着老子看做什么?”

   “我……”

   沈玉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无赖又自信的男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回他那话,抿了抿唇,她正色问他:“大老爷,请问这是哪儿?我的孩子呢?”

   见她又喊他大老爷,谢无陵嘴角弧度也稍敛,淡淡道:“这是我家。至于你那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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