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财产分割273(1 / 2)

  “我是为了自己选的。”

  “你卖了股份,陆家一只脚站了进来,客观上他们已经持股超过 3%,自然会为了百乐出力,这都是因为你的选择。而且你的报价合理,大大提高了陆家的购股成本,谈得也很好。”

  “难为林董滤镜这么深,”我说,“我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只想多拿到一点钱,没有一丝一毫是想着要帮你。”

  “没关系,”林州行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认结果。”

  “邓女士,金额有问题。”何律突然开口。

  我说:“不管是哪里少了,都算了,我可以放弃那个部分的分割权利。”

  “不是的。”何律说,“是多了。”

  “是这样的,邓总。”江律开口解释说,“协议里面有一部分男方对女方的赡养费用,没有写明金额,那么我们按照林董现在的年收入搭配他未来可能产生的预期收入,总体进行了一个测算,分配到每个月就是这个数额,当然这个条款还带了一些履约条件,希望您能遵守。”

  我一头雾水:“什么履约条件?”

  “每个月必须见面一次。”

  “哪有这种条款?”

  轻轻一声瓷器脆响,林州行把勺子丢进咖啡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淡淡道:“当初是你非要加的。”

  完了,他这句话一说,我想起来了。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就是。

  当初协议签订时我太害怕自己白忙一场空了,加了好多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赡养费这一条也是我要求的,而林州行当时为了针锋相对地怼我,同意了赡养费,但非要加上见面这一条,想着各退一步,有钱拿就行,我就同意了。

  但我现在当然后悔了,我抢过何律手中的协议,又翻了一翻,果然还看到一条——承诺在一年之内履职百乐集团副总裁——江律在旁边见缝插针地说:“邓总,这条我们也是可以履约的。”

  林州行接着他的话说:“给你留了一间办公室,临江落地窗,你想换别的房间也可以。”

  不用!我不要!我想了想,压住情绪循循善诱地说:“林董,你不觉得这份协议签的不合理吗?分割出去的太多了,我们重新谈行不行?”

  “不行。”

  我气得咬牙:“你钱多是不是?!”

  林州行点点头:“嗯。”

  “那赡养费这条合理吗?”我说,“难道我离了婚,重新找了新的男朋友,或者嫁了人,你还要付这部分钱吗?你不觉得太吃亏了吗?非要每个月把我绑来见一次,有意义吗?”

  “有。”

  “什么意义?你喜欢帮我养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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