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22章53(2 / 2)

 在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时候,他曾经百无禁忌地喜欢过一个人。

 他那会儿父母甚至都不在国内,爹不接娘不管的被扔到茂华,即使天性不是那么多愁善感的人,也免不了会郁闷一阵子。

 打球认识了一群玩伴,但都是粗糙的大老爷们儿。他真正意义上交心的朋友,程识是第一个。

 他记得自己跟程识说过许多矫情的话。程识是最好的倾听者。对着程识,就像是对着另一面柔软的自己,那些羞于示外的,少年人的委屈和心烦,什么都能说得出口。

 程识总是温和地笑,然后轻声安慰。即使是同样的话语,由他的嘴唇说出来和别人的效果就是不一样。

 他具有无限的耐心和理解,他能够包容一切困惑与伤痛。他就是柔软的本身。

 他也应该被柔软地对待。

 于是但凡任明尧有什么,也一定给程识一份。哪怕是只有一份的东西,他觉得程识喜欢,也都不假思索地给出去。程识吃过一次说喜欢的进口零食,他找代购也会订回来。程识喜欢的漫画出了典藏版,他跑遍全城的书店去买回来当生日礼物。

 程识说想去的那个大学有一条很漂亮的桃园路,春天能看到盛开的花雨。他跟父母吵了一架,放弃出国留学的机会。

 他什么都肯告诉程识,唯独这些事从没说过。

 程识太容易感到负担,稍微珍贵的礼物都难以坦然接受。所以零食是随便买的,亲签漫画是朋友送的,那间称心的大学,一直是他们共同的目标。

 他仅有的,细腻的心思,都用在了程识身上。

 而等他发现了这份心思真正的定义,暗恋的滋味才刚尝到几天,程识就不告而别。

 于是他从头到尾,唱的都是一出独角戏。

 他再也不知道什么样的感情线才称得上“喜欢”。《雨天》初稿写完之前,他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写谁。从那些情节里发现了程识的影子后,他就刻意地避开,再也没有写出过像样的感情戏。

 他从没想过再见会是今天这样的情形,也没有想过以后该如何打算。他就是要把程识留在身边,其他的无论怎样都无所谓。不在的时候心里一直念着,出现了就拉到身边留着。能留多久留多久,哪怕有一天程识会结婚生子,那也直到那一天为止。

 他不爱管别人闲事,却硬着头皮当了好几年班长。他不喜欢读书,却咬牙冲刺考上了重点大学。

 他厌烦自己的生活被别人插手,却想把程识一直留在身边。

 从以前到现在,他所做过的一切反常的行为,都是为了把程识留在身边。

 宋子扬都觉得他脑子不太正常,“你这是暗恋了人家多少年……七年?还是八年?”

 任明尧淡淡道,“不行吗。”

 连恋爱结婚都讲究效率的年代,长情的人反倒像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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