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28章69(1 / 2)

 明劲光宠溺地看着明裳歌,他走过来摸着明裳歌的头:“爷爷这就去叫他们开饭,不过开完饭后,我们就要启程去汉口了,你记得回去收拾收拾。”

 汉口是荆州知府的所在地。

 “为什么要去汉口啊?”明裳歌问。

 明劲光答道:“爷爷要去跟知州大人商榷一些事情。”

 这些事情,明裳歌无权多问,她也不甚感兴趣,便也就听听就过去了。

 跟着大家伙一起吃了一顿之后,明裳歌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许多人开始陆陆续续地收拾东西看了,秋月和春花也都在忙着,明裳歌便也过来帮忙。

 突然间,明裳歌注意到了妆匣里的流苏海棠木簪子。

 是沈谬给她的那支。

 秋月正好在旁边收拾着明裳歌的首饰,先前明裳歌还几大箱子的首饰,但是上次为了帮土匪寨换粮食,不仅把自己带的一些首饰给当了,甚至还把庄子上的家底全给土匪寨了。

 现在这个妆匣里就零星几只常戴的簪子了。

 秋月看着明裳歌拿着那支簪子呆住了,过来打趣道:“小姐如今这么喜欢这支簪子啊?”

 秋月突然的一问,把明裳歌给叫醒了,她看着秋月,答非所问:“你知道什么算喜欢吗?”

 “啊?”秋月也没接触过这些男女之事,她只能尴尬地笑了笑,“奴婢也不清楚,奴婢只是知道如果能够和喜欢的人成亲,那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成亲吗?”明裳歌第一次觉得自己跟这个词很接近了,“那我怎么知道成亲的是不是我喜欢的呢?”

 秋月笑着:“奴婢觉得,只要一想到要和那个人成亲,就能高兴得不得了的,那就是喜欢吧。”

 明裳歌喃喃着,如果一想到能和沈谬成亲,她会高兴吗?

 她好像没有那么多的想象力去设想这个问题,她不敢想能和沈谬成亲。

 她好像跟沈谬也没那么熟吧。

 就是亲了两次而已。

 还就只有两次。

 应该也没有喜欢吧,顶多就是色令智昏。

 但是等会就要走了,明裳歌还没来得及跟沈谬说自己打探到的情况,一想到这里,她就有点愁。

 明裳歌环视了一下四周,她突然想到了刘叔。果不其然,刘叔就在帐篷外面,明裳歌叫住刘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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