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初战妖魔102(1 / 1)

 见总捕头毙命,剩下的捕头捕快顿时如鸟兽作散。 他们只是拿钱办事的捕快,又不是士卒,顺风仗自然卖力表演,逆风仗跑得比兔子还快。 总捕头死了,他们就算卖命也拿不到赏钱,自然各回各家各吃各饭,只要跑得比同僚快就行。 为了防止被路修惦记,更是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敢,只是向南陇城方向拼命逃窜,恨不得多长两条腿。 根本无人发现,路修已不见踪影,人早就在几里外,伏在林间用鹰眼遥遥观望。 密林中,李慕容咬紧牙关,忍着小腿中箭处的剧烈疼痛,艰难处理箭伤。 只是手筋被挑断的她,挥起匕首都是绵软无力,接连几下没砍断箭矢,反而拉扯伤口疼痛更剧烈。 好在周围空荡荡的,已经没有人,她也不用担心自身安危。 她取出一个传讯烟花。 嗤、嗤、嗤—— 火石摩擦几下,点燃引线。 一道细细的火线划破夜幕冲天而起,绚烂的烟花在夜空下绽放,隐约凝成一个“李”字。 李慕容抓向苗刀,想提起来却几次脱手,已是握不住沉重的苗刀。 咬了咬牙,李慕容只得攥着匕首,原地伏倒,屏息凝神等待救援。 看着血肉模糊的手腕,她心头一片冰凉。 李慕容知道,她已经废了,除非拜神,否则不可能治愈。 只是李家不许族人拜神,李家血脉也拜不了神。 淇水李家,最护短,又最绝情。 护短是对有前途的子弟,绝情是对没前途的族人。 若是回到州城,她必然会沦为联姻的工具,就算出身嫡系天赋惊人,也不过是被送去名门大族府上,成为笼子里的金丝雀,甚至像旁系女子那样沦为玩物。 只不过旁系是沦为普通世家子的玩物,而她是沦为顶级世家的玩物罢了。 一想到日后的生活,李慕容就一阵恶寒,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出身名门的她,很清楚那些高门大姓的糜烂风气,她就是接受不了那样夜夜笙歌的生活,才一直拼命练武,还远离州城来镀金。 不料这么快就要狼狈回去,甚至处境跌到谷底。 只是她没得选择,若是不回州城,她连安危都难保,若是落入阴阳门贼人手中,想死都难。 回州城……至少还有一线希望。 心头冰冷的李慕容,静静伏在地上,等待走散的女剑侍前来接她回州城,只觉得这个夜晚前所未有的冷,冷到彻骨。 五个呼吸后,一道身影蓦然出现,站在李慕容十丈开外,冷眼扫视着周遭的狼藉景象。 这是一个手持纸扇的黑袍男子,面容白净,贵气十足,看起来约莫二十,似乎是哪个名门出身的世家公子。 “姜老妖……”黑袍公子目光森冷,虽然注意到一旁的李慕容,却根本没有搭理。 就好像巨龙不会搭理脚边一只兔子,就算强壮点的兔子也依然是兔子,除非是一大群,否则塞牙缝都不够。 正是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绝对自信,让他没有丝毫犹豫,孤身一人就赶来。 在他眼中,整个南陇都不过是他们家的牧场,这些家养牲口,就算再怎么健壮,还能翻得了天? 也就那些难以打死的拜神宗师,才能勉强让黑袍公子多看一眼。 但也没怎么在意,难以打死,不是真打不死,只是懒得费力动手罢了。 况且拜神宗师不过是傀儡,真正和他们世家作对的,其实是拜神宗师背后的神灵,或者说诡异。 那些诡异才是他们世家的死对头,与他们共争这一方天地,甚至挟制得他们束手束脚。 “但姜老妖绝不可能拜神……”黑袍公子低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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