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之三29(1 / 1)

今天我照旧在办公室努力干活、刻苦工作,老板显得格外亲切,对我很是满意。他问我会不会疲惫,还询问我母亲的年龄,我告诉他60多岁,只因为我不想说出一个具体却是错误的数字。闻言,老板才松了口气,就仿佛心中悬着了一块大石头已经落下,我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办公桌上,摆着一堆需要我处理的单据。洗过手后,我走出办公室,去外边吃午餐。我很乐于在中午时分这样清理一番,每每如此。若是黄昏时刻,我可不愿意这么做了,因为这些公共毛巾,被所有人交替用了一天后,早就吸满了水。某天,我向老板提醒过这件事,老板只是对此深表遗憾,可毕竟是件小事,无关紧要,没有人像我看的这么重。我下班的时间还是有点晚的,发货部的艾玛尼艾尔同我一起走出公司时,早过12点半了。站在面朝大海的办公室里,我们一并凝望着停泊在海港中那些洒满阳光的船儿。这时候,同时听到了内燃机“噼啪”声和链条的“哗啦”声,紧接着迎面驶来一辆卡车。“瞧瞧?”艾玛尼艾尔如此提议,于是我们一起跑过去,你卡车超过后,我们在后面奋力地追。嘈杂声和漫天飞尘将我所掩埋,我没法看到任何东西,只能自顾自拼命地跑,像是在比赛一般,身旁有轿车,有一些机器,还有停泊的轮船,有在半空中摇曳的桅杆。首先抓住卡车的是我,我一跃而上,艾玛尼艾尔也在我的帮助下上了车,我们都感到有些窒息。码头的道路高低起伏,卡车走在上面异常颠簸,被阳光与尘土包裹的她放哈哈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到达塞莱斯特饭店时,我们两个满身是汗。塞莱斯特依旧是老样子:白胡子、系围裙、肥壮。我问他:生活是否照旧进行?他说是的。我又说:我现在饿瘪了。狼吞虎咽过后,小喝一杯咖啡,便回了家。酒喝多了,便小睡了一会,醒来后便迫切找烟抽。时间早就来不及了,我一路狂奔、直奔电车,然后一整个下午都在燥热的办公室里闷声工作。傍晚,下班后我漫步在码头边,缓缓往家走去,这时候我才能感到片刻的自在与幸福。就算这样,我仍独自走回了家,因为我还打算再煮些马铃薯当宵夜。

楼梯间很灰暗,往上走时我碰到了索玛诺老先生,他是我的邻居,我们住在同一间楼层。他牵着那条八年来形影不离的西班牙猎犬,那只狗因为患有皮肤病,毛发已经脱落的差不多了,褐色的血痂全身都是,皮毛很硬,我想它大抵患得是丹毒。在狭小的房屋中与狗同居了这么长时间,他们两个越发相似了,索玛诺先生的头发发黄,稀稀疏疏的,脸上长有许多硬硬的淡红色的痂快。而那条狗弓腰驼背的样子,还有行走的姿势,和他主人极其相像,不如说就是在模仿。下颌前伸,紧紧绷着脖子。这俩哥们儿是同类,而且彼此厌恶。每日上午11点时刻和下午6点时刻,老先生总要和他的狗下楼散步,八年来风雨无阻。人们总能在熟悉的里昂街上看到散步的他俩,老头被狗拖曳着,踉踉跄跄,步履蹒跚,狗也因此总被打骂,吓得趴在地上,任由主人拖行,这时又变成老人拽狗。片刻后,狗忘掉了一切,再次拖拽主人,于是主人又开始打骂狗。就这般循环往复,一人一狗在行人道上驻留,彼此仇视瞪眼,狗的眼中充满惧色,而老人眼中满是怨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的时候吧,老头在狗想要撒尿的时候,还偏要拖着它走,不给狗儿反应的时间,稀稀疏疏尿了一路。狗儿难免还会待在房屋里撒尿,如此自然免不了一顿暴揍。八年来一直如此。赛莱斯特始终认为这“委实是一种不幸”,实际上却没人能讲清楚。我与索玛诺相遇于楼梯上时,恰巧听到他在骂狗:“肮脏的玩意儿——坏东西!”他弓着腰,在狗的项圈上摸索摆弄着些什么,我扯高嗓子询问他,他也没看见我,只是愤怒地说了句:“它总是这样子!”讲完这句,他就拖着趴在地上的狗儿走掉了,而那狗儿一直在哼哼唧唧地叫唤着。

这时的楼梯间又进来了一个人,也是同一层的邻居。周遭的人都说,他依靠女性过活。每每被问到职业时,他始终回答是“仓库管理员”。大家通常都很厌恶他,可他却时常找我主动聊天,还有时到我屋里坐坐,我一直都默默地听他诉说。在我看来,他说的话都很有意思,再说了,我也没有拒绝和他交谈的理由。他的肩膀很宽,鼻子内塌,矮矮瘦瘦的,名字叫雷蒙·桑泰斯。他向来很有衣品。每每谈及索马诺先生时,他总说:太不幸了!他问我是否厌恶那对苦命兄弟,我说没有。

上楼后,我们相互告别。他问我:要不要去喝一杯,他屋里有酒和香肠。我同意了,因为现在我也没有心思继续去倒腾土豆,我现在不想做饭。他的屋子也是一室一厅,厨房没有窗户。一个粉白相间,如同大理石雕一般的天使像被摆在床头,墙壁上还贴着两三张光着身子的女人的图片,以及一些体育冠军的照片。床头和卧室一样,凌乱不堪。将煤油灯点燃后,他不知从哪掏出了一卷非常脏的纱布,包扎起右手,我询问他怎么了。他说有一个家伙来找茬,他们两个刚刚进行了一场干架。

“默尔索先生,我想您很清楚,我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可我性子冲,”他说,“那家伙挑衅般冲我嚷嚷,他称我小子,还跟我说有种从电车下来。我叫他滚蛋,别没事找事的,你猜怎么着?他还是吼叫,还说要给我长长见识,我就暴揍了他一顿。他就那么倒在地上,我想去把他扶起来,那玩意儿却踢我,我就又给了他两巴掌,顺带踹了他一脚,他的脸上全是血。我问他闹够没有,他说够了。”讲完后,雷蒙的伤口也包扎好了。我则在床边坐下。他接着说:“您评评理,是他冒犯我,我可没去招惹他!”我承认确实如此。于是,他告诉我,他希望能就此事给我提供一些意见。他认为我也是个男子汉,而且阅历丰富,可以给他一些帮助;在这之后,我们也能成为挚友。我没有说什么,他问我是否愿意和他做朋友。我说都行,他听后很高兴。他在炉子上摆弄香肠,又将酒杯和酒,还有各种餐具摆放整齐。然后,他沉默了;我们坐在一起,边吃边聊,他向我讲了关于他的事情。刚开始他还有些不好意思。“我与一位夫人相识……呃,我的意思是,我把她当做情人。”挨了他一顿暴揍的,正是那位夫人的兄弟。他告诉我,他一直养活着这个女人。我沉默了,他继续说:在这一带,有许多关于他的谣言,他一直也都知道,但他问心无愧,而他确确实实只是一名仓库管理员。

“每每谈及她和我的关系,我已经有所察觉,她一直都对我说谎。”他讲述了整件事,说:夫人的房租是他交的,他还每日提供花销,甚至那位夫人每天还能从他这里获取20法郎的就餐费。“300法郎的房租,600法郎的餐费,有时还要送她一双袜子,这些加起来得有上千法郎了。她没有工作,一直待在家里,却理直气壮的,还总责备我给的钱不够她生活。我就总是问她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做半天都行,这样我也不需为她的日常开销操心。这个月,她每天都能从我这里获取20法郎,我还送了她一套衣服给她付了房租,而她每天下午都在用我的咖啡和糖招待她的姐妹。我养着她,对她也很好,她却恩将仇报……我就这么跟她说的。就算被我这样指责,她也依旧不肯去找工作,还总是抱怨钱不够花,所以,我怀疑这其中必有猫腻!”

之后他又说:“我翻开过她的手提袋,在里面找到了一张彩票。而她却没法说清楚这彩票的由来。不久后,她的当票也被我发现了,她当了个手镯给当铺,我却对此浑然不知。”,他说:“这样一来,她对我不忠的事实就是板上钉钉的,我自然也就暴揍了她一顿,我当面拆穿了她的鬼把戏,离开了她。默尔索先生,难道她和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消磨时光?我跟她说:‘她就是身在福中不自知,她都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羡慕着她。’”过去,他从未伤她,可这次动手却打出了血。“在过去,我们也时常动手,只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她一喊,我便停,并关好窗,每每如此,可这回,我动真格了,说实话,我一直都觉得她教训得轻了。”他解释说,他想听听其他人怎么看待这件事。说到这里他便停了下来,调整了一下已经燃尽的灯芯,我一直侧耳倾听,不知不觉酒也被我喝掉了许多,使我太阳穴开始发热。我的烟早已抽完了,便一根根地续抽雷蒙的烟。末班车也袭来,嘈杂声全都被带离了郊区,我听不清楚,雷蒙的讲述依旧没有停。他感到烦恼,仍旧想教训一下昔日情人。起初他想制造一些丑闻给她,打算同风化警察串通好,把她带去旅馆,让她在警局留下案底。后来又跟几个小混混商量,但是一无所获。可这就像雷蒙对我所说的,跟这些地痞流氓,尤其是帮派的人打交道,也是有所好处的。他们在听了他的诉求后,建议说,可以在女人的脸上留点记号。不过雷蒙觉得这样太过于阴险。现在他想听听我的意见,在此之前,他想知道我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我说没有看法,只觉得有趣。他问我是否也认为女人在说谎,我说当然。他说我是他会怎么办?是否会给女人一些教训?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并且也永远不可能知道,让我能理解他的想法。说到这里,我又闷头喝了一口酒。他抽着烟,和我说他的计划。他想写一封羞辱信,让她后悔,让她痛苦;收到信后,要是她能回到他身边,就再和她做一次,快要结束时,啐她脸上,再赶走她。我回答,要是真这样的话,那个女人肯定会被狠狠教训一顿。他说他没把握写好这封信,请我代写,我不吭声。见我不吱声,他问我是否感到厌烦,我说没有。

起身前,他喝完了杯中的酒,然后整理了一下桌上的东西。把桌子擦干净后,他找出了一封黄色的信封,一支红笔、一瓶紫色墨水,还有一张打着方格的信纸。我从他口中知道了那位女人的名字,看名字应该是一个摩尔人。尽管有些随意,但还是写好了信,我也尽量满足了雷尔的要求,因为我没有违背他意愿的理由。我大声念出了信的内容,他抽着烟。他一边听,一边频频点头,然后又请我念了一遍。他才彻底满意,称赞我说:“你老兄我就知道,你果是知识渊博的一个人!”我刚开始没有注意到,他说“你”;直至后来,他又说:“现在,我们是真朋友啦!”我有些受宠若惊。在他又一次这么说时,我回答了句“没错。”对我而言,朋不朋友的都无所谓,但他的想法是确实想和我交朋友。酒后饭饱,他将信封叠好,然后默默的抽着烟。空荡荡的街道,有汽车滑过,我也说时间不早了,雷蒙也附和,他感觉时间飞快,从一定程度上说,是这样的。我实在疲惫不堪,甚至没有力气站起身来。我一定看上去非常颓废,所以雷蒙才劝我不要颓丧,叫我不要伤怀。刚开始,我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直到他说出他知道我母亲的事后,我才明白——他在同情我。在他看来,这件事情早晚都会发生,我同意他的观点。

我起身时,他用力握住我的手,还说男人最懂男人心。离开他家的时候,我带上了房门,在楼梯口站了片刻,一股很难被察觉的湿气翻涌而上。整栋楼鸦雀无声,耳边有血液嗡嗡的流动声,我不理会,一动不动的站着。索马诺的猎犬在老头的房屋低吟着,声音苍劲而浑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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