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伪清八大罪(1 / 2)

阳历一六八九年,神武二年二月十六日。

在大明准备往江淮一带频繁调兵时。

大明当代著名文学家朱和圣在《大明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

《伪清八大罪》。

这个名字让很多人想起了不美好的回忆。

没错,许多知晓第一帝国历史的读书人想起来伪清第一任酋首努尔哈赤写的《七大恨》。

而《伪清八大罪》的内容也是相当精彩:

伪清太祖努尔哈赤,别号野猪皮,李引城之养子也,祖上世受大明恩泽,昔年成祖仁慈,设奴儿干都司,赐地予其居住,授官职建州指挥使。

然野猪皮以怨报德,借七大恨为由,起兵叛明。

所到之处,纵兵抢掠,抢富户,杀穷鬼,屠杀辽东汉人数以万计。

食大明之禄,后起兵反主,此为不忠。

因李成梁提拔协助而崛起,统一女真后反戈相向,此为不孝。

为人残暴,动辄屠杀,此为不仁。

此贼不忠不孝不仁,人人得而诛之。

然大明式微,天灾不断,人祸不止,上百年弊病累计,病入膏肓,恰如病人已到弥留之际。

此贼后人趁崇祯自缢,神州晃荡之际,窃据中原,因其文化落后尤甚,野蛮之血统根深蒂固,延续其先祖野猪皮之传统,便下令剃发易服,毁我汉人衣冠。

屠城灭族实属常态,入关不到二十年,便有:

扬州之屠、嘉定之屠、江阴之屠、四川之屠、常熟之屠、昆山之屠、之屠、徐州之屠、潼关之屠等灭绝人性禽兽不如之恶行!

鞑虏屠杀之烈,唯蒙古铁木真可比拟,此类统治者,必遭万世之唾骂,永世下十八层地狱!

鞑虏以野蛮游牧之劣种,蹂躏我大明,二大罪也。

伪清诸位酋长,出自通古斯,与胡里改联姻后,生得尖嘴猴腮,头颅状如丝瓜,面容好似野人。

观其发型,几近光头,仅在后脑留一鼠尾般粗之发辫,远望丑陋至极。

然鞑虏不知廉耻,不思改进,竟以此发型辨别顺逆,华夏衣冠险些不存,建奴之心,可恶至极!

不明其父之酋长顺治,仰其二父多尔衮辅政,入主中原,知其文字落后,不敢与汉字相较,然其防汉思维深入骨髓,便设文字之禁锢,频频从著作、诗文、书信等摘取文字意会而成罪名,此为文字狱也。

文字狱期间小则家族流放,大则本人凌迟,三族全灭,野人之举止,暴露无疑。

至此,中原上下,不论官民,上至文人,下至村夫,庙堂之上,市井之中,皆被伪清阉割。

自此以后,我族中原之民,穷困愚笨;

鞑虏之酋长,闭目塞听,妄自尊大;

国之军事,武备松弛,兵不强,器不利;

我族中原之民之形象,金钱鼠尾,滑稽服饰,实为劣等。

鞑虏百余万之众,不农不工,不商不贾,坐食我汉人之膏血,三大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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