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与君初见时(二) 39(1 / 2)

山上到山下,一如从冬到了春,苍穹雪顶,枫叶红林,十里莲塘,青花柳甸……

几经辗转,流宿了许多地方,最后寻到一处世外乡落,山清水秀人质朴,此地名为杏花村。

他们在村郊捡到一间荒弃草屋,稍稍修葺后终于安顿了下来。

屋前有一条小溪和一棵杏树,溪水潺潺向东,杏树抽芽冒白,风绵雨絮,鸟鸣林幽,颇有隐居的意境。

这种世外生活在寻常人看来总是潇洒恣意,了无烦忧,实则不然,表面上越是云淡风轻,背地里很可能一言难尽,一脚踏进这里的絮月灵禅子还不知道,他即将迎来了有生之年最狼狈的时刻。

又或者,早就开始了。

那时的沈修宜,虽在修为上登峰造极,可到底只有十六岁,一个十六岁的孩子要照顾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容易,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生病,姬玄市却恰恰相反,营养不良又瘦又小还三天两头地咳嗽发烧,夸张一点说死就死。

说来也怪,离原野草倔强难催,锦泥之中风折雨断。

遇见沈修宜之前,不难想象一个垂髫小儿独自流浪的日子有多么难挨,只是祸福相依险中有幸,虽然吃不饱穿不暖,虽然有了上顿没下顿,虽然浑身旧痕叠新痕大伤小伤不间断,却如有天神眷顾般活了下来,在鬼道横行的今夕,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路边常有萧萧白骨,大多是无家可归的人,或是被恶鬼吃了,或是死于灾荒瘟疫,倒在逃命的路上,任由过往野狗叼走断肢残臂。

也唯有野狗得以幸存。

姬玄市就是那只狗。

他原本是要成为卑劣的、恶臭的、靠吃死人肉苟延残喘的野狗,可真当有人把他牵走,给他一口饭,这条命硬到不行的野狗摇身一变就成了奄奄一息的病猫。

沈修宜尚没收过徒,也不曾动过收徒的念头,尽管这几年陆续有同道慕名将自己的孩儿送来央他“指点”一二,但无一例外被拒,其中不乏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自命甚高,在各自的领域富有建树,到哪儿都要给三分薄面,唯独在沈修宜这里吃了瘪,相当之不快,来时笑意盈盈,走时骂骂咧咧……

就连沈修宜的师父惠慈太祖尊也曾规劝他,总是独自一人难免孤单,挑个根骨灵奇的常伴左右并非是件坏事,但得到的答复仍是婉拒。

“为人师表不单单是授艺,更要授的是做人之道,在这一点上弟子不自信能够胜任。”

总而言之,能拜入沈修宜座下成为他的首徒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且这“遇”也是万年一遇,之前那些被拒之门外的人得知后都气得吐血,不敢相信自己悉心栽培、引以为傲的公子千金在灵禅子眼里还比不上一个野孩子,这无异于甩了他们一巴掌,可又实在不能怎么样,只能安慰自己实力是有,只是运气欠佳罢了。

可要这么算的话,姬玄市应该是花光了一辈子的运气,不然也不会在沈修宜离开后变得那样不幸……十四堕鬼,十七身死,还没来得及行冠礼便折了,连具全尸也没有,不可谓之不惨,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而对沈修宜来说,姬玄市完完全全是个意外,他对此没有丝毫的准备,只是在大雪即将吞噬一个小小生命时动了恻隐之心,他甚至来不及去想,踏出这一步前路会是怎样。

就如这苍苍白地,一片茫然。

他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人,而羁绊一旦开始,生死也不能斩断。

可是沈修宜,倘若知道后来的一切,你还会收这个孩子为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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