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东方破晓公鸡叫47(2 / 2)

这是我的世界,这是我的乐园,在这由宽阔的庄稼地托起的迷雾里,孤僻的我在与另外一个我对话,是的,我的骨子里是孤僻的,有童年,没童话。

记得有一年冬天的一个清晨,雾气渐渐的散开了,视野开阔起来,能看清楚一百米左右远的人了。那天早晨,我正在我的乐园里拿着“马鞭子”唱念做打,玩的欢欢的时候,看到有一个老人远远地走来,他的步速很快,他走路的姿势那么熟悉,他的肩膀上用铁铣挑着篓子,我看清楚了,那不远的路上走来的是我的二爷爷,他的篓子里一定是又装满了牛粪,那是他一早晨劳动的成果,勤劳而善良的二爷爷几乎每天都会早早地去野外捡拾牛粪。虽然我与二爷爷比较亲,但我还是不太愿意被他看到,因为他总是说我——你去这么早?(虽然他的这句话没有别的含义,但我就是不愿意听到他这样说,我迄今也不明白为啥心里不愿意听他这样说话。)看清了后,我就象猴子一样赶紧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我看不到他了,我以为他也就看不到我了,谁知道我刚躲起来,二爷爷还是用他那大嗓门喊我:小青,你去这么早?唉,我又被二爷爷说了。

我便没有了继续玩下去的心情了,耷拉着头沮丧的一股脑跑去了学校,教室定是没开门的,因为钥匙在我手里,我进入了教室,点燃了炉子里的松球,松香弥漫着教室,我沉浸在书里不能自拔。诺大的校园,由四排瓦房组成,每排瓦房有三间教室,此时校园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很享受这种独处的静谧,水杉树上的麻雀又开始鸣叫,窗外的雾气早已没了踪影,仿佛不曾来过这世界一样,我也回到了我本来的样子。

日子就这样年复一年的过去了,曾经弥漫在我童年时的那些雾气,也渐渐地与往日不同了。

我长大了,习惯了清晨早起的我,也主动帮着家里干活了,有一年的初秋清晨,我便自告奋勇地去村东头的自留地里锄草。那时候家家户户的自留地里种的不是白菜就是萝卜,初秋的白菜已经有了卷叶的感觉,苍绿的白菜叶舒展在各家的地里,空气中弥漫着白菜的清新味,如果不是常来,很难分清楚哪块地是自家的菜地。

我站在我家的菜地里,远远地看到忠文大哥蹲在他的菜地里,他可能是在给白菜捉虫子。我远远的与他打招呼,用农村特有的方式问候他:忠文哥,你吃饭了吗?忠文哥抬起头来回应我:吃啦,我打了两个荷包蛋,泡了一碗桃酥,能顶一上午的活计。忠文哥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心满意足的笑容,我心想他一定是在为自己如今的生活而知足。

忠文哥个子不高,一米六五左右,瘦瘦的,那年他大概五十岁左右,年龄比我大多了,一辈子老实憨厚,是典型的庄户人,靠着几亩土地养家糊口,我喊他哥纯粹是因为村子里的辈份,但我总不好意思,因为觉得他年龄那么大了,我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忠文哥有两个儿子,他们兄弟俩学会了用现代化的养鸡方式生活,会把一些破壳了的鸡蛋送给他,忠文哥自然就不缺鸡蛋吃,这样的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农村是富裕的。那时候大多数人家都会散养几只鸡,但下了蛋也不舍得吃,而是拿到集市上卖掉,换取自己家里需要的东西,与其他人相比,忠文哥有一些发自内心的喜悦,其实不只是因为他每天早晨都可以吃到鸡蛋、桃酥,更多的是因为自己的两个孩子找到了发家致富的门道,天下的父母大都是这样,自己可以吃苦,但总殷切的盼望着自己的孩子们能够过的更好。

我喜欢农村的清晨,就如同这满地的白菜,虽然平淡无奇,却有着独特的盎然生机,它几乎是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农村“清晨”的印象,于我而言是不可替代的。

记得小学语文考题里第一次出现写作文这道大题的时候,是小学生常见的“看图写话”——那黑白卷子上,印出的是一幅城市的清晨画面,画中有一个人在扫马路,另有一个梳着两只小辫的小姑娘背着书包走路。我下午放学回家后,父亲问我考的怎么样,我跟他说了作文题,父亲问我是怎么写的,我有些担忧的告诉他:我写的是“清早,小红背着书包……”,我问父亲:清早是早晨吗?父亲笑笑说都是一个意思。

那天,父亲在炕上织网,那是他用来打鱼贴补家用的工具,那张渔网密密麻麻的象清晨的雾气一样笼罩着父亲的生活,编织了五十七年,就停了下来,悬挂在老家那三间房子的墙上了。

如今,我来到了城里,城里的清晨是无趣的,人们懒散在床上,尽管我还是保持着五六点钟出门的习惯,但再也没有看到故乡那迷人的雾气,不过,最近几天我出门的时候听到有公鸡打鸣,不知道是谁家养了一只大公鸡,城里让养吗?我有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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